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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(台港澳事务办公室)工作职能

 

1.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方针、政策,加强统一战线理论的宣传教育。

2.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支持民主党派独立开展工作和举行活动。配合校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、专题座谈会,听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协同民主党派做好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。

3.支持和帮助统战团体搞好自身建设,发挥其在学校发展和建设工作中的建言献策与民主监督作用。

4.做好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和协调服务工作,支持他们履行权利和义务。

5.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后备干部、党外代表人士的举荐、培养、选拔工作。

6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,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宗教信仰的基本情况。

7.做好台港澳海外统战工作,为港澳台胞(眷属)、归侨、侨眷、海外侨胞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做好服务工作。

8.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,推进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9.加强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,认真探讨高校统战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,积极开展高校统战理论研究工作。

10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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